湖北:食品安全員三次不在崗撤銷《餐飲服務許可證》
為規范餐飲服務許可工作,湖北省日前制定并出臺《湖北省餐飲服務許可管理實施細則》(試行)。上海餐飲管理-源甲餐飲今日獲悉,該細則規定包括食堂、大型餐館、小吃店、飲品店等在內的餐飲機構需全面監管,規定食品安全員三次不在崗撤銷許可證。
上海餐飲管理-源甲餐飲還了解到,該細則規定特大型餐館、大型餐館,學校食堂,幼兒園食堂,供餐人數500人以上的機關、企事業單位食堂,中央廚房,連鎖經營餐飲服務企業總部,集體用餐配送單位,應當設專職食品安全管理人員;其他餐飲服務提供者的食品安全管理人員可兼職。
對于處罰方面,上海餐飲管理-源甲餐飲獲知,食品安全管理員因不在崗被書面責令改正兩次后,第三次仍不在崗的將撤銷《餐飲服務許可證》,同時,據上海餐飲管理-源甲餐飲獲悉,未按照食品安全法律法規要求組織從業人員參加食品安全知識培訓,經書面責令改正后,不在限定時間內改正的也將撤銷許可證。